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酱〔辣椒、食用盐)、黄豆酱(非转基因大豆、小麦粉、食用盐)、生活饮用水等为主要原料,以洋葱、白砂糖、味精、食醋、香辛料、调料酒、蒜或脱水大蒜、番茄酱等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红曲米、呈味核苷酸二钠、冰乙酸、苯甲酸钠、山梨酸钾、黄原胶等),经调配、搅拌、灌装、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蒜蓉辣酱。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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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22 |
颁发部门 | 沈阳含饴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