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大米、粉条、蔬菜、酱腌菜、水果、豆类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畜禽肉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进行组合,选择性添加食用盐、白砂糖、食用调和油、酿造酱油、蚝油、味精、香辛料粉,经原料验收、预处理、配料、熟制、冷却或不冷却、杀菌或不杀菌、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即食或简单加热即可食用的方便膳食。
注:主要原料是指单一原料添加量不少于50%的原料(水除外)。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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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5-20 |
颁发部门 | 广州市一日三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