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新鲜椰子果肉、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椰纤果,添加适量的安赛蜜、甜蜜素、三氯蔗糖、山梨酸钾、酪蛋白酸钠、单,双甘油脂肪酸酯(硬脂酸)、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经稀释、调配、灌装、灭菌、包装而成的原果汁含量大于等于2%的椰子汁饮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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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颁发部门 | 中山市伊之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