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生活饮用水为原料,饮用水经高温蒸煮后,配以果葡糖浆、白砂糖、葡萄糖、麦芽糊精、黄原胶、植脂末、山梨糖醇液、瓜尔豆胶、刺槐豆胶、羧甲基纤维素钠、柠檬酸、柠檬酸钠、DL-苹果酸、苯甲酸钠、食品用香精、柠檬黄、胭脂红、亮蓝、诱惑红、日落黄、苋菜红、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山梨酸钾辅料,经配制加工、灌装、灭菌等工艺制成的果味饮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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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5-01 |
颁发部门 | 潮州市潮安区潮香食品厂 | 废止日期 | 2022-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