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食用木薯淀粉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适量的番薯粉、芋头粉、食用淀粉、醋酸酯淀粉、食品用香精、羧甲基纤维素钠、瓜尔胶、脱氢乙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诱惑红、天然胡萝卜素、乙基麦芽酚、焦糖色(加氨生产),经调配、滚圆成型的非即食类制品,食用前需要煮制的粉圆。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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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颁发部门 | 广州凤祥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