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为主要原料,添加香辛料(生姜、蒜、芹菜、洋葱、桂皮、小茴香、香茅、豆蔻、肉豆蔻、枯茗、薄荷、调料九里香)、辣椒干、花椒、豆豉、冰糖、豆瓣酱、孝感米酒、白酒、藿香、白芷为辅料,经调配、萃取、冷却、包装加工而成的,具有该产品特有风味的食用调味油。本产品为供餐饮行业的加工原料,需经烹调加工后食用。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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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颁发部门 | 东莞千厨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