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猪皮、猪肉为主要原料,以大豆蛋白、魔芋精粉(≤5%)、食用盐、味精、酱油、鸡粉调味料、蚝油、葱、姜、香辛料为辅料,选择性添加食品添加剂(明胶、山梨酸钾、焦糖色、红曲米、脱氧乙酸钠、食品用香精),原料经解冻、浸泡、清洗、煮制、切丝、熬煮、添加辅料及食品添加剂、冷却、散装或包装、冷藏等工艺制成的熟肉制品皮冻。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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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18 |
颁发部门 | 沈阳市百姓家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