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枸杞、罗汉果、甘草、桑椹、黑芝麻、核桃仁、白菜、胡萝卜、大豆、小豆、莲藕、黄花菜、枣、木瓜、扁豆、甘蔗、剑花、竹笋、食用菌、昆布、海带、紫菜、金银花、山药、龙眼肉(桂圆)、百合、粉葛、鲜白茅根、莲子、杏仁、薏苡仁(薏米)、芡实、赤小豆、荷叶、玉竹、茯苓、白芷、白果、桑叶、淡竹叶、菊花、槐米、槐花、火麻仁、乌梅、佛手、鱼腥草、砂仁、五指毛桃、牛蒡根为原料,经初处理(干晒)、挑选、烘干、凉冻、包装而成的汤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6-20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20 |
颁发部门 | 江门市新会区永晟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