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食用酒精、糯米和/或大米、白酒、赤砂糖为主要原料,以姜、食用盐、花椒、八角、桂皮、甘草、小茴香、丁香、橘皮(陈皮)、红枣、罗汉果的其中几种为辅料,添加或不添加焦糖色(普通法)、苯甲酸钠、山梨酸钾、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三氯蔗糖,经原料处理、液态发酵、调配煮制、过滤、灭菌、包装而成的甜醋产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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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01 |
颁发部门 | 广州市致美斋酱园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