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醋、酱油、白砂糖、食用盐中两种或以上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饮用水、大蒜、香辛料、味精、焦糖色(加氨生产)、焦糖色(普通法)、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为辅料,经煮沸、调配、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复合调味汁产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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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30 |
颁发部门 | 东莞市华盛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