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先将麦芽饴糖、白砂糖、大豆油(添加或不添加)按比例混合熬制,再加入花生仁(熟制、破碎)、白芝麻仁(熟制)、黑芝麻仁(熟制)、葵花籽仁(熟制)、核桃仁(熟制、破碎)、小米(熟制)、小麦仁(熟制)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搅拌、碾压成型、切块、冷却、包装而成的花生仁制品。根据添加原料不同可分为:花生仁制品、混合花生仁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05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05 |
颁发部门 | 开封市顺河区白记荟萃斋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