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加入食用香精(辣椒精油、花椒精油、麻椒精油、芥末精油、葱精油、姜精油、蒜精油)中的一种,经调配、混合、灌装而成的调味油;或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一种或几种)为原料,加入橘皮、葱、蒜、姜、花椒、八角、桂皮、香叶、麻椒、草果、肉豆蔻、小茴香、丁香、黑芥籽中的一种或几种,经炸制、过滤、灌装而成的调味油。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05 |
---|---|---|---|
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05 |
颁发部门 | 洛阳市发群调味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