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动植物油脂、香辛料、豆瓣、豆豉、酱腌菜、食用盐、味精、鸡精、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鲜(冻)畜、禽肉(骨)、食用菌、蔬菜加工制成的调味料、酱油、食醋等中的几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榨菜、芽菜、黄豆酱、白砂糖等,经预处理、配制、加工而成的调味料包,配以酱料包、油料包、粉料包、干料包、调味液包中的一种或几种辅料包,分料包装、复配而成的非即食复配调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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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19 |
颁发部门 | 重庆梅香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