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或大豆油)为主要原料,分别筛选辣椒、花椒、大蒜、生姜(干姜)、大葱、肉桂、孜然、芥末中的几种为辅料,经热油浸出、过滤、沉淀、包装制成的调味油:或者以食用植物油(菜籽油或大豆油)为主要原料,分别选用辣椒油树脂、食品用香精(花椒提取物、大蒜油、生姜油、香葱油、肉桂皮油、孜然油、芥末油中)的几种为辅料,经调配、混合、包装、制成的调味油。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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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11 |
颁发部门 | 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