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猪、牛、鸡、羊)的鲜(冻)骨为原料,经清洗、破碎、蒸煮、过滤、静止分层,收集上层的油状油溶物,经浓缩、添加或不添加丁基羟基茴香醚(BHA)、迷迭香提取物、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维生素E、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经调和(杀菌)、分装而成的骨髓油。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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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30 |
颁发部门 | 漯河市青山高科技生物术开发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