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畜产品(羊肉、带骨羊肉)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添加生活饮用水、骨汤(羊骨、鸡肉、鸡骨制汤)、食用盐、食醋、白砂糖、味精、鸡精、羊肉香精、鸡肉香精、黄豆酱、豆瓣酱、甜面酱、辣椒酱、白萝卜、植物油(大豆油、花生油、芝麻油、葵花籽油、菜籽油)、香辛料(大葱、洋葱、姜、辣椒、花椒、八角、小茴香、白胡椒、肉桂、砂仁、草果、甘草、月桂叶、肉豆蔻)中的几种为辅料,经解冻、预处理、焯水、熟制、冷却、包装、高温杀菌、装箱加工而成的羊肉、羊肉汤罐头。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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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8-07 |
颁发部门 | 河南省中原皓月清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