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分离蛋白、大豆组织蛋白、腐竹、腐皮、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白砂糖、酿造酱油为原料,添加适量的添加剂:天然胡萝卜素、高粱红、谷氨酸钠、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呈味核苷酸二钠、谷氨酰胺转氨酶,经原料验收、混合调配、高温蒸煮、包装、冷藏保存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大豆素食品。
本产品为非即食产品,需经二次加热后食用。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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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8-25 |
颁发部门 | 惠州天喜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