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免洗红枣为原料,经挑选、去核、分割,添加核桃仁(熟)、芝麻(生或熟)、麦芽糖、杏仁(熟)、花生仁(熟)、腰果仁(熟)、重瓣红玫瑰、桂花、葡萄干、枸杞子、苹果干、梨干、柠檬干、火龙果干、山楂条、香蕉干、猕猴桃干、桃干、杏干、菠萝干、蓝莓干中的一种或几种,经微波杀菌、混合包装而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枣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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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9-06 |
颁发部门 | 夏邑县福民种植专业合作社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