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山药(包括怀山药和铁棍山药)为主要原料,鲜山药(包括怀山药和铁棍山药)经精选、削皮、清洗、切分、熟制、烘干、粉碎制粉,分别与熟制加工、干燥处理好的红枣、枸杞、红豆、绿豆、莲子、藕粉、藜麦、小麦仁、银耳、燕窝、方便米饭、苹果干、葡萄干、核桃仁、腰果仁、榛子仁、小麦膳食纤维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或者不混合,搭配或不搭配豆奶粉、冰糖、红糖、白砂糖、食用葡萄糖、木糖醇、蜂蜜、苹果酱、蓝莓酱、香菇酱、榨菜丝、萝卜干组合成不同的口味类型,然后包装而成的复配山药粥(冲调类)。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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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9-11 |
颁发部门 | 焦作中滋味怀药技术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