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菊花、山楂、金银花、茉莉花、胖大海、橘皮(陈皮)、决明子、枸杞子、栀子、桂圆、荷叶、苦荞、甘草、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大麦、柠檬片(干)、苦丁茶(木犀科粗壮女贞苦丁茶,冬青科苦丁茶)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入或不加入红枣圈、蜜梅、蜜制核桃仁、芒果干、葡萄干、杏脯干、草莓干、黄桃干、香蕉干、地瓜干、蓝莓干、冰糖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挑选、配料、包装加工而成的代用茶。按原料不同分为单一类和混合类代用茶。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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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9-18 |
颁发部门 | 光山县卢氏茶厂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