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动物源食品中可乐定和赛庚啶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猪肉、鸡肉、牛肉、猪肝、猪脂肪、牛奶、鸡蛋和肠衣等动物源食品中可乐定和赛庚啶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相关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6号(关于发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硝化棉润湿剂含量的测定》等67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公告)标准类别 | 进出口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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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实施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20-05-01 |
颁发部门 | 海关总署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