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方便食品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黑米、紫米、青稞、荞麦、玉米、芝麻、燕麦、核桃、红豆、黑豆、高粱为主要原料,经熟化,添加(或不添加)大豆蛋白、乳清蛋白、坚果等可食用原料,经粉碎(或不粉碎),混合,制粒(或不制粒),干燥,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方便食品。
文件来源于云南卫生监督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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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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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