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910-2013 龙泉灵芝生产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龙泉灵芝的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自然环境、菌种、原木选择、菌段制作、栽培场所、栽培管理、采收与干制、品质特征、试验方法以及包装、标签、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龙泉灵芝。
废止依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浙江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公告 公告〔2017〕22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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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