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LC 0002 S-2016 成都市川龙食品厂 调味小菜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小菜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竹笋、新鲜萝卜为原料,辅以辣椒、水、大豆油、菜籽油、食用盐、花椒、大蒜、生姜,添加谷氨酸钠、柠檬酸、乳酸、脱氢乙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和安赛蜜,经过盐渍、整理、分选、脱盐、成型、调味、包装、杀菌而成的即食性调味小菜。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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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状态未知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
颁发部门 | 暂无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