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保鲜方竹笋及干制方竹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可食用的预包装保鲜方竹笋及干制方竹笋制品。
本标准于2020-05-01废止。相关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152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19〕142号)。
标准类别 | 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5-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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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即将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5-09-15 |
颁发部门 | 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废止日期 | 2020-05-01 |
本标准于2020-05-01废止。相关公告: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152项贵州省地方标准的公告(黔市监公告〔2019〕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