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的设施技术要求、入窑废物特性要求、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的水泥产品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3-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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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4-03-01 |
颁发部门 | GB30485-2013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