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和航电枢纽等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首次发布。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9-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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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9-07-01 |
颁发部门 | 环境保护部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