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分析仪器的技术性能,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以及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CODCr)在线自动分析仪器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和污水中CODCr在线自动分析仪器(以下简称自动分析仪)的生产、应用选型和性能检验。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HBC 6-2001)废止。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标准类别 | 行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07-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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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已经废止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08-03-01 |
颁发部门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