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日期:2022-02-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浏览:0    
核心提示: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完善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我部决定修订发布《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完善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我部决定修订发布《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该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9年9月26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周羽化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21
  
  电话:(010)84934068
  
  传真:(010)84921403
  
  电子邮箱:zhouyh@craes.org.cn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869
  
  传真:(010)665562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酒类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8月26日
  
  (此件社会公开)
 
日期: 2022-02-28
标签: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 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法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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