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19-03-16     来源:食品法规中心    浏览:134    
核心提示: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稿)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一、通过电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稿)征求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ggsgl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二、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邮编100820)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管司,并在信封上注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10-6805032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
 
    附件:
 
       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发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3月14日
 
日期: 2019-03-16
标签: 市场监管总局 监管 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 保健食品
 
相关法规
免责声明
1.本网中刊登的文章、数据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原创文章由中实仪信网编辑整合,转载请注明中实仪信网出处。
2.转载其它媒体的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网站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对文中陈述、观 点判断保持中立,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3.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持有异议,请与中实仪信网联系。联系邮箱:3383880279@qq.com 联系QQ:

推荐图文
推荐法规
点击排行
推荐标签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