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实仪信网 > 法规 > "消毒产品"相关的实验室检测行业法规  >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
  •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要求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有关职责调整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实际情况,经过清理,决定对以下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通知
  • 本规范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以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我委决定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
  • 为规范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以及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我委组织制定了《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卫生部关于调整消毒产品监管和许可范围的通知
  •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对消毒产品的卫生许可,严格区分消毒产品与具有治疗药效功能产品的管理,决定对消毒产品的监管范围和卫生许可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标签: 卫生 卫生部 调整 消毒产品 监管 2019-07-12 14:19
  • 卫生部关于印发《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通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部组织编写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加强对消毒产品标签标识的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应按照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第四十七条查处。
    新手指南
    采购商服务
    供应商服务
    交易安全
    关注我们
    中实仪信会员交流群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

    24小时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