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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正确使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的紧急通知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发现,有医疗机构在使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时违反说明书的规定,擅自加接高容量氧气进行雾化吸入治疗,出现“潮化杯”爆裂、爆裂碎片损伤陪护人员眼睛的严重伤害事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美国FDA连续发布糖类治疗药物引起血糖监控错误的安全性警告的情况通报
  • 2005年11月、2006年2月和9月,美国FDA连续发布关于一些糖类治疗药物引起血糖监控错误的重要安全性警告。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成药处方中使用天然麝香、人工麝香有关事宜的通知
  • 根据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麝香、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4〕252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天然麝香、熊胆粉等使用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5〕110号)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上报需要天然麝香、熊胆粉的中成药品种和企业名单。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品种保护有关事宜的通知
  •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中药品种保护相关文件进行了统一整理、研究,重新明确了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告
  •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统计表明,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见附件)后引起过敏性休克、全身过敏反应、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和重症药疹等严重不良反应,已明确显示该类药品存在临床用药安全隐患。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工艺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等5个药品审评技术标准的通知
  • 为做好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按照《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工艺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含毒性药材及其他安全性问题中药品种的处理原则》、《中药改剂型品种剂型选择合理性的技术要求》、《中药外用制剂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和《中药质量控制研究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 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在使用过程中陆续出现可疑不良事件和患者投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经过对该产品上市使用后进行的再评价,认为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不能保证使用中的安全性。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MP认证过程中有关具体事宜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进一步统一药品GMP认证标准,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关于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有关问题的通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为依法做好全面监督实施药品GMP工作,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的通知
  •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工作,我局制定了《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现予印发并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及试验检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一年来,在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行为,严格保健食品审评审批,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管理,确保保健食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但在注册工作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的通告
  •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为规范保健食品的命名,确保保健食品名称的科学、准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现予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
  • 最近,湖北、安徽、江西等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示关于医用分子筛设备制取的氧气可否供临床医疗使用及如何管理等事宜。为确保医疗用氧气使用的安全、有效,现就相关问题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监管问题的通知
  • 为加强一次性使用塑料血袋(以下简称血袋)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上市产品的质量,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在《关于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规定的补充通知》(国药监械[2001]583号)中规定,申请血袋注册的企业,必须具备生产含保养液血袋的能力。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核发医疗器械临时注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 根据《关于防治“非典”期间执行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3]68号)的要求,凡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的承担应急检验的医疗器械检验中心(目前认可的有北京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按照《防治“非典”期间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和医用防护口罩应急检验及判定规则》(以下简称“应急规则”)进行检测合格,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凭合格检验报告发给“临时注册证”,产品可以生产、销售。现就“临时注册证”有关事项通知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的通知
  •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8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承担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划归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事宜的通知
  • 根据《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的公告》(国药监办[2002]324号)第六条:“国内按药品申报并已获得批准文号的体外诊断试剂,按上述分类原则如应划归医疗器械管理的,须在2003年12月31日前完成医疗器械注册的申报工作”。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
  • 为了规范定制式义齿产品注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注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为了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的监督管理,理顺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该类产品注册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告
  •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现予通告。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依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为统一规范境内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注册审批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订了《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内窥镜相关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对内窥镜相关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用吸脂机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医用吸脂机等89种产品进行了分类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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