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T 189.4-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4部分:激光辐射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范围、方法、程序、内容和报告编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标准规定的原则制定评价细则。
标准类别 | 国家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3-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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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3-10-01 |
颁发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