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1/ 010-2016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
本标准适用于以可食用植物的叶(芽)、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加工制作(不经提取)、加入或不加入辅料,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相关公告:河南省卫生和计生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粉、米线》等4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公告 2016年第1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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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03-01 |
颁发部门 |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