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桂林米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米粉为主要原料,加入调料包,经组合包装而成的具有桂林地方特色风味的非即食米粉制品。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灭菌水牛乳》等9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2号)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灭菌水牛乳》等9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2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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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06-01 |
颁发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