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木薯全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以鲜木薯为原料,经清洗、去皮、锉磨(或干木薯经浸泡、磨粉)、脱水、干燥、过筛、包装等工艺加工制成的非即食木薯全粉。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灭菌水牛乳》等9项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2号)
标准类别 | 地方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7-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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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7-06-01 |
颁发部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废止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