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为主要原料经清理、着水、润麦、研磨后从中前路心磨、渣磨、皮磨系统提取的胚乳中心部位的小麦粉,经添加食用玉米淀粉、马铃薯淀粉、谷朊粉、食用小麦淀粉:木薯淀粉、大豆蛋白粉、大豆粉、维生素C(抗坏血酸),复配酶制剂中的一种或几种,经混合、过筛、包装而成拉面用小麦粉。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8-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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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8-02-01 |
颁发部门 | 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3-03-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