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61/ 0017-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酸梅粉
本标准规定了酸梅粉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乌梅、山楂熬煮液或直接使用乌梅汁、山楂汁为原料,添加甘草、桂花、陈皮一种或几种单独或共同熬煮液,与糖分(白砂糖和食用葡萄糖)、酸味调节剂(柠檬酸)、食品添加剂混合经调制、粉碎、包装,不经过干燥制成的水分含量在7%~12%且果香味浓郁的酸梅粉。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各种干粉原料混合而成的固体饮料。
相关公告: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酸梅粉》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 (2018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