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006-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和调味茶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和调味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可食用植物的皮、叶、花、果(实)、根、茎等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
本标准也适用于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食用植物的皮、叶、花、果(实)、根、茎等和(或)其水提取物,添加或不添加食糖、食用香精等制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煮制)方式,供人们饮用的调味茶。
本标准于2019-10-30代替DBS45/ 006-201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和调味茶
相关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发布《淮山全粉》等9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公告(2019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