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以淡水鱼或淡水鱼鱼干为主要原料、选择性添加(豆豉、支竹、梅菜、豌豆、花芸豆、食用植物油、辣椒、花椒、泡椒、芝麻、黄豆酱、料酒、食品用香精、食用香辛料、酿造酱油、水、白砂糖、食用玉米淀粉、干贝调味料、谷氨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用盐为辅料,经预处理、熬煮、调配、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淡水鱼罐头。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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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20 |
颁发部门 | 广州鹰金钱企业集团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