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鸡粉调味料、牛肉粉调味料、香辛料、酵母抽提物、植脂末、海鲜粉调味料、蛋黄粉、熟制花生(仁)、芝麻、食用玉米淀粉、麦芽糊精、食用动物油脂、植物油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柠檬酸、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琥珀酸二钠、三氯蔗糖、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山梨酸钾、β-胡萝卜素的其中两种或两种以上,经原材料前处理、混合、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固体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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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15 |
颁发部门 | 广州淇治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