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水、大米、糙米、黑米、红米、花生、炼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植脂末、乳粉、红枣为辅料,添加适量羧甲基纤维素钠、黄原胶、柠檬酸钠、食品用香精、甜蜜素、蔗糖脂肪酸酯食品添加剂,经炒制、混合、糊化、液化、澄清、胶磨调制、均质、灌装、灭菌等工序制成的可直接饮用的大米饮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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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01 |
颁发部门 | 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