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杏子、山楂、乌梅、毛叶枣、杨梅、葡萄干、胡萝卜中的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添加白砂糖、食用盐、柠檬酸、三氯蔗糖、阿斯巴甜、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甜菊糖苷、纽甜、二氧化钛、香辛料、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为辅料,经漂洗、盐渍、调料混和、干燥、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话化类蜜饯。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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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01 |
颁发部门 | 潮州市潮安区喜洋洋食品厂 | 废止日期 | 2022-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