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食醋、白砂糖、食用盐为原料,添加生姜、桂皮、花椒、八角、橘皮辅料,再配以食品添加剂冰乙酸(又名冰醋酸)、柠檬酸、焦糖色(普通法)、苯甲酸钠、山梨酸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糖精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三氯蔗糖(蔗糖素),经调配、煮制(杀菌)、灌装而成的烹调用“非即食”调味醋。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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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颁发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连锋食品厂 | 废止日期 |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