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及(或)麦麸、谷朊粉、食用盐、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饮用水、酱油、食醋、麦芽糊精、味精、玉米发酵粉、玉米发酵酱、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酵母抽提物、鱼露、鱼露粉、果蔬汁(果蔬提取物)、辣椒油树脂、食用香精、5′-呈味核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焦糖色(加氨生产)、焦糖色(普通法)、焦糖色(亚硫酸铵法)、冰乙酸(冰醋酸)、黄原胶、山梨酸钾、三氯蔗糖、羟丙基二淀粉磷酸酯为辅料,经发酵、调配、搅拌、加热或不加热等工艺制成的液态复合调味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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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29 |
颁发部门 | 东莞雀巢有限公司美极分厂 | 废止日期 | 2022-0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