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水、食用油脂制品(食用氢化油,起酥油)、奶油和乳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乳酸脂肪酸甘油酯、蔗糖脂肪酸酯、酪蛋白酸钠、聚甘油脂肪酸酯、磷脂、聚氧乙烯(20)山梨醇酐单硬脂酸酯(吐温60)、单,双甘油脂肪酸酯、六偏磷酸钠、磷酸二氢钠、卡拉胶、食品用香精,经调配、乳化、灭菌、均质、冷却等工艺而制成的食用用途为餐用或食品加工用的动植物脂混合奶油。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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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3-30 |
颁发部门 | 广州吉好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