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水产干制品墨鱼干、章鱼干、鱿鱼干、响螺片、蚝豉、鲍鱼干、海参、干贝(瑶柱)、扇贝、带子干、贻贝、对虾、虾皮、虾仁(虾米)、鳗鱼、鱼翅、鱼肚、鳕鱼干、沙丁鱼、鲨鱼干、黄花鱼、大黄鱼、鲅鱼、马胶鱼、鱼唇、鱼皮、鱼裙、银鱼干、牡蛎干、鱼胶、海蜇、蜇皮、蛏干、蚶子、蛤蜊、乌鱼蛋、鱼籽、蛤子干、紫菜、海带(海带丝、海带结、海带球)、海苔、裙带菜中的一种为原料,经挑选、包装成的非即食水产干制品。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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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颁发部门 | 东莞市鸿进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