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以乌梢蛇、木瓜提取物、黄精提取物、牡蛎提取物、莲子提取物、山药提取物、芡实提取物、枸杞提取物、桑叶提取物、甘草提取物、聚葡萄糖、黄茶提取物、白茶提取物、高山茶提取物为原料,添加适量二氧化硅,经配料、湿法制粒或干法制粒、混合、过筛、干燥或不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固体饮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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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20 |
颁发部门 | 广州帝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