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为原料,饮用水经过滤工序处理后,配以卡拉胶、魔芋粉、阿斯巴甜、柠檬酸、柠檬酸钠、安赛蜜、甜蜜素、L-苹果酸、山梨酸钾、乙基麦芽酚、柠檬黄、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食品用香精,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椰纤果、羧甲基纤维素钠、三氯蔗糖、苯甲酸钠、氯化钾,经混合配制、灌装、灭菌等工艺制成的常温下呈液态的果味饮料。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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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颁发部门 | 潮州市潮安区乐滋滋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