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茶叶为原料,选择性添加水果果粒、食用糖、食用花卉、坚果、苦瓜、红枣、荔枝干、柠檬、玫瑰茄、蜂蜜、辣木叶、牛蒡根、番石榴、苦荞麦、大麦、重瓣红玫瑰、线叶金雀花、玄米(糙米)、香茅、香辛料、荷叶、丁香、枸杞子、佛手、山楂、胖大海、罗汉果、决明子、蒲公英、紫苏、桑椹、薄荷、桔红、甘草、姜、莲子、龙眼肉(桂圆)、百合、肉桂、陈皮(橘皮) 、人参(人工种植)、食品用香精为辅料,经过选料、预处理、拼配、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调味茶I。
标准类别 |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 发布日期 | 2019-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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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有效 (标准状态仅供参考) | 实施日期 | 2019-07-10 |
颁发部门 | 佛山市樵夫食品有限公司 | 废止日期 | 2022-06-04 |